“儒家必须站到像董仲舒那样的高位,才既不开罪于皇上,又能引导皇上,但这种情形可遇不可求。能约束权力的大儒很少,能相对成功地‘引导’‘规范’权力的儒者也很少。”
9月4日,搜狐文化邀请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做客直播间,就其最新再版的《伦理政治研究——从早期儒学视角的理论透视》展开对谈。任剑涛认为,绝大多数儒者不具备约束权力的能力——因为一种政治理念一旦成为国家意识形态,它就得屈从于权力。

任剑涛的上述判断,来自他对儒家思想史的梳理——纵向角度通过孔子、孟子、荀子、董仲舒,展现伦理政治化、政治伦理化的双向同化过程;横向角度以天人之际、人性善恶、内圣外王、德主刑辅四个维度展现伦理政治的基本架构。
伦理政治逻辑,至今影响中国社会的精气神。针对“中国人没信仰”的说法,任剑涛并不完全认同。他认为,基层社会长期存在一种有效的约束力量,这种力量严格来说是一种道德信念,还没达到宗教信仰的强度。“中国人有一种‘弱宗教’的信念,但没有‘强宗教'的信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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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由孔子的思路,孟子荀子各走一方
“今天很多人批评儒家,是把现代现象倒推回古代,这不符合历史演进的真实面目。”在任剑涛看来,孔子、孟子、荀子、董仲舒四人,构成了儒家伦理政治在理论上完形的四个环节。
任剑涛认为,孔子最早发现了伦理和政治之间的关联性——这也是中西方分野的一个重要起点:在中国,世俗的伦理和信仰性质的宗教很早就走上了不同的路,政治因此受伦理规定,没能走向真正意义上的“法治之法”。

孔子所处的时代,礼崩乐坏、诸侯挟天子以令天下。孔子提出“郁郁乎文哉,吾从周”,希望重建周礼秩序,而重建礼制就需要一整套政治制度设计,这也为后来儒学分出社会政治的一支埋下了伏笔。
孟子和荀子,则把孔子发现的这层关联性,分别推向两个极端。
孟子主张把政治彻底伦理化——“不忍人之心”“故天下可运于掌”,一旦把政治伦理化,天下的利益和万事万物都被收摄进人的内心,心里有什么样的萌动,政治上就会有什么样的运作。这一路后来发展为“心性儒学”,一直到明代王阳明达到顶点。
荀子不这么看,他认为政治就是政治,不能靠内心的良知去运转,这一路后来发展出重视制度、礼法的理学传统。
在任剑涛看来,孟子和荀子在各自所处的战国时代,其实都被排除在真正的政治运作之外。孟子什么官都没当过,一辈子栖栖遑遑,追随他理解中的老师孔子(尽管孔子并未直接教过他),实际构造的更像是一个伦理的乌托邦,跟现实政治关联不大。
荀子相对幸运一些,做过兰陵县令,也做过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——那是一个专门收纳知识分子议政的场所,但那也只是“议政”,而非真正意义上的“干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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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学介入政治,董仲舒铸就“双刃剑”
到了汉代,帝国重新归于统一,需要思想为权力提供正当性支撑。任剑涛认为,董仲舒才是真正实现了儒家政治介入的第一人。
这次介入并不轻松。汉代儒家重新走入权力核心,走的其实是一条“法家式”的路子——不是不与权力勾兑地清高自守,而是主动向权力靠拢。
“全世界都如此,没什么好害羞的。”任剑涛解释,这是人类进入现代法治政治之前,全世界都会经历的一个被动阶段:在权力来源问题没有解决之前,想要介入政治,就必须先认同这套政治,儒家如果不这样做,就会被权力直接排斥在外。
董仲舒的做法,是把阴阳家的思路拿来作为解释框架,将天人关系神秘化,提出“天人相遇之际,甚可畏也”——人必须对天心存敬畏,而这种敬畏,恰恰能为世俗权力提供一层至高无上的正当性外衣。

但任剑涛提醒,“天”对皇权来说其实是一柄双刃剑:一部分人希望借助天的威严去限制、规范权力;另一部分人——通常也是掌权者本身——则希望借助天来为自己的权力聚拢正当性,历史上后者显然更为常见。
而儒家在这场博弈中“既不开罪于皇上,又能引导皇上的”,只有极少数人,“我们找不出第二个董仲舒——朱熹和王阳明站在高位,但他们也很失落”。大量普通儒者,也就是任剑涛所说的“小儒、陋儒、杂儒”,实际上只能屈从于权力,这才是儒学史主流面貌,而非例外。
这条脉络此后波动延伸。魏晋时期,儒家面对道家挑战,权威一度旁落;好不容易重建起来,又受到佛教冲击,儒道两家都被打入冷宫。直到隋唐儒道佛再次相互激荡,儒家学者才逐渐找回位置——正如苏轼所说,是“浸润于佛,劳有年而归本于儒”,最终重建起宋明理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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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社会道德约束力正在弱化
这条脉络里其实存在一个缺口:从荀子到董仲舒之间,儒家在“政治实操”层面始终借不上力。这也延续到现代——任剑涛提到,新儒家在真正面对“应该怎么转轨”这类实操问题时,往往陷入沉默,“政治失语”。
也正因如此,任剑涛给自己定下了研究方向:“从政治儒学方面去补强”。这正是他提出“伦理政治”与“法理政治”这对概念的出发点。在他看来,二者的核心差别可以浓缩成两句话:
从“情”的角度说,伦理政治靠人情维系熟人社会的秩序,应付不了陌生人;从“法”的角度说,法理政治不认情只认理,追求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把每个人都当作拥有独立权利的同质化个体,而不是儒家传统关系网中按辈分、身份被区别对待的人。
任剑涛以公交车让座纠纷为例:老人要求让座遭拒后动手打人,“你占了情和理,但不占法的位置”——因为在现代法治逻辑下,只有国家被授权的合法暴力才能调整人们的行为,普通人不能自行“执法”。

“伦理政治”影响中国社会精气神数千年。针对“中国人没有信仰”这一说法,任剑涛并不完全认同——他提到,官方统计宗教信徒就有数千万,“没有信仰”这个判断并不成立。但他指出,基层社会长期以来依靠的,更多是一种道德信念,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,两者约束力并不相同。
“小时候做错事,邻居会说‘这小子他妈他爷爷就这德性’,一下就觉得自己错更大了。”任剑涛以此说明,过去基层社会的道德约束力相当有效,靠的正是这种熟人社会里的信念力量,不必诉诸宗教。用他的话说:“中国人有一种‘弱宗教’的信念,但没有‘强宗教’的信仰。”
但他也提醒,这种约束力正在弱化,一旦一个人心中没有清晰的伦理边界,很容易在冲动之下做出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,“如果有信念、有知识,甚至有信仰,这类行为会大大减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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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本是基于君权的统治秩序
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政治的参照,西方法理政治也被引入书中。其中,近代中国有“民本”思想,西方卢梭讲“人民主权”,两者常被“混用”。对此,任剑涛作出了解读。
虽然大陆新儒家特别强调,不要模仿西方民主,我们自己也有民主的历史遗产——那就是“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”。但任剑涛强调,民本和民主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。最大的区别在哪?民本是以君王为主体去确认的统治秩序——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”,这个轻重关系的摆设,不是民众自己定的,因为民众没有掌握主权。
中国的权力来源就是“打天下者坐天下”,大家最高的期盼,只是坐了天下的人能不能仁慈一点。“你爷爷打了天下,我爷爷没打天下,你掌权,但你能不能对我好一点?”任剑涛举例说,“这就是民本的核心。”
正因如此,在民本观念之下,我们对权力来源无可奈何,于是退而求其次,变成了“治权民主”——这是现代新儒家发明的一个词,意思是主权层面已经无可奈何,只能期望在治权层面争取一点。
任剑涛解释,治权民主是次级民主的一种形态,但它跟人民主权不同——人民主权特别强调,国家权力来源的根本意志是人民自身,既不来自神,也不来自别的什么。(为了约束权力而建立宪法),这也避免了卢梭式“人民”概念被无限神化后、以人民的名义压制人民的问题。

伦理政治研究——从早期儒学视角的理论透视
任剑涛 著
长江出版传媒2026-7
撰文:北塱
编辑:钱琪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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